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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作者:福泉市融媒体中心 孟林 向成刚 日期:2023-08-17

  8月14日,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研究解决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创建工作。

  市委书记、黔南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黄桂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夏世飞,市政协主席汪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韦恩胜,市委常委李沛福、冉隆贵、欧家坤、陈娅、翟建新、韦铎、罗恩来等市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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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州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全州民委主任(局长)会议精神,贵州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听取了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加强领导抓创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抓创建,全力做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工作,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按照中央、省、州、市有关工作要求,在全市持续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浓厚氛围,着力补齐短板抓创建,切实加大人力投入、资金保障、向上对接等工作力度。要提高站位,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作为强富美新福泉现代化建设的“助推器”,充分展示福泉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信心和决心,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模范州积极贡献福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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