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荔波县四举措促进水书习俗非遗项目活态传承与保护

作者:荔波县委统战部 杨芳 日期:2023-11-02

  近年来,荔波县积极探索水书习俗非遗项目活态传承与保护新路径,推动民族古籍文化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让荔波县水书古籍文化走向世界。

  勤申报,促传承,夯实非遗保护基础工作

  一是积极申报水书习俗在内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确保荔波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正常开展。2023年成功申报荔波县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项、代表性传承人11人。截至目前,荔波县共有5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其中国家级3项(水书习俗、瑶族猴鼓舞、布依族傩戏)、省级10项、州级4项、县级3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计240人(不包含已故),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7人、州级33人、县级199人;二是积极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008年以来,荔波县先后有25部水书古籍入选第一至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三是积极申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2017年,黔南州人民政府决定将水书申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荔波县作为主体之一积极推进申遗基础性工作。2022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委员会在韩国举行的第九次会议上,水书文献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成为我国第十三项文献档案入选该名录。

  深挖掘,广征集,确保水书文化得以赓续

  一是发动群众捐赠。充分利用各级党组织、学会组织、媒体及赶集日宣传等多措并举宣传发动,并深入水族群众聚居地开展水书保护传承重要性宣传,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向县综合档案馆捐赠水书古籍。截至目前,荔波县征集进馆统一保管的水书古籍共计9437册;二是开展民族口传古籍收集整理,县水家学会将水族口传古籍纳入(2023-2025)三年工作计划,在佳荣镇等地收集水族民歌共180余首。

  建场所,广宣传,加大水书文化保护力度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水族群众聚集地设立水书习俗传习基地开展非遗传习活动,同时在佳荣镇拉亮村、玉屏街道水捞村、黎明关水族乡董亥村等地设立水书传承点积极开展水书传承工作;二是荔波县作为黔南州水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保护县市,常态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荔波县教育、水家学会等部门合作编制出版《荔波水书水歌水族文化进校园》乡土教材,在水族聚居地中小学开展水书文化进校园工作,截至目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遗七进工作展示展演100余场;三是在荔波县水书传习基地、档案史志馆等地设立专门展柜进行水书宣传推广。同时荔波县与贵州荔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水浦村水葩水寨景区设立水书展柜、水葩研学基地内设立水书楼,向海内外游客宣传推广水书文化。截至目前,水葩研学基地共接待全国大中小研学团队30批次,接待游客数6000余人。

  筹资金,谋发展,创新非遗保护新路径

  一是县档案史志馆为强化古籍数字备份工作,先后争取到资金35余万元采购高精度扫描设备和委托专业机构对馆藏水书古籍进行全文数字化扫描,建立备份数据库。目前完成馆藏水书古籍9211册的全文扫描,数字化率达97.61%;二是为有效传承和利用水书古籍,县档案史志馆通过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持续开展水书古籍文献翻译研究整理出版工作。完成《泐金·纪日卷》《金银·择吉卷》《贪巨九星歌本》《六十甲子贪巨》等4册水书汉译出版及《六十甲子贪巨》1册英译出版,以及对馆藏水书1780册进行翻译著录编纂出版《荔波县档案史志馆馆藏水书古籍总目提要》第一、第二册;三是探索“非遗+旅游”新模式,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发力度,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2021年,荔波县水浦恩铭故里基地获评黔南州首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该基地以水族文化为主,将水书习俗、水族马尾绣、水族剪纸、水族端节等16项国家、省、州、县非遗项目有机融入,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课程、旅游产品等,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2022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带动群众增收2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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