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14
我国政府现阶段对华侨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发扬侨胞爱祖国、爱故乡的传统,促进华侨团结互助,教育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鼓励华侨根据自愿的原则,加入住在国国籍,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并长期生存发展,为促进住在国的经济繁荣以及祖国和住在国的合作与交流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政府现阶段对华人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严格区分外籍华人与华侨的不同国籍,增进外籍华人同我国的友好情谊和合作交流,并希望和鼓励他们为所在国的发展、为促进所在国与我国的友好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对归侨侨眷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适当照顾他们的特点,发挥他们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优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祖国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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