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

服务民营企业 唱响“亲”“清”主旋律

作者:admin 日期:2016-09-21

 

 服务民营企业  唱响“亲”“清”主旋律

 

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州检察院、州直部门及企业的联建联动,919日上午,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和黔南州工商联邀请16家州直属商会和非公企业代表以及都匀供电局、州纪委、督查督办局、国土、住建等部门,共同召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两长”(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唱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主旋律。

会议宣读了《关于在全州民营企业、商(协)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就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服务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共促检企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会上,曾渊良、滕凯、刘灵、陈伟、李玉标、刘德平等州直属商会和非公企业家代表先后踊跃发言,就本土企业对非公经济发展诉求和期待,提出了行业意见和呼声,并就涉及本企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州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耐心细致地予以了解答。

企业家们纷纷表示州人民检察院、州工商联围绕全州民营经济发展大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措施,今年连续两次召开“两长”座谈会,如同“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了非公企业的心,更点燃了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州人民检察院、州工商联及相关部门努力营造公平公开的法制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和工作作风值得称赞。

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亦贱在讲话中指出: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检察机关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作用,体现了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是检察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全州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的要求上。

金亦贱强调,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检察机关要搭建平台、主动作为。州检察院将主动和工商联加强联系,主动和州纪委、州督查督办局进行联系,建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作平台。州、县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服务非公企业办公室,积极加强和工商联及非公企业的联系沟通。在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多措并举、履职到位,严守底线、落实到位。

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工商联主席成祺兴的委托,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伍晓红代表州工商联领导班子向州人民检察院和州直相关部门长期以来对非公企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她说,在经济发展下行的大背景下,在各级部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过程中,州人民检察院在半年内连续2次召开“两长”座谈会,先后出台《 “三个凡是”“三个一律”“六个严禁”

承诺》及《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九个不允许》,是真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具体体现,是用“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争创一流业绩,其工作态度值得学习,工作作风值得敬佩,工作举措值得推广。伍晓红书记建议全州非公经济人士:一是提振士气、“动”起来。各企业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阐述了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也反映了非公企业谋求发展的迫切心情,大家要提振士气,坚定信心,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信心比黄金重要,带领团队创新升级,创造企业品牌;二是率先示范、“带”起来。商会会长和企业董事长是行业领袖,具备了号召力和奉献精神。要带头学法、规范经营,带头创业、抱团发展,带头奉献、造福百姓。利用资源优势,紧扣精准扶贫,为百姓谋福利,提升社会影响力;三是凝心聚力、“立”起来。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民检察院、州纪委的保驾护航下,在州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州工商联提出的“双学一跟”,跟着共产党走,创造行业可塑典型,力创行业模式。

 

 

                               (州工商联 潘小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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