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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作者:admin 日期:2008-04-25

     日前,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工商联会员中的民营企业特别是大中型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危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同时要求各级工商联组织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增强危机意识,开展和加强危机管理工作,提高危机防范与危机化解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民营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社会责任,依法规范经营,进一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意见强调:民营企业要充分重视和加强危机管理工作,企业危机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存亡,而且往往涉及民营企业整体的形象,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社会稳定等问题也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加强危机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课题。企业应提高对危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危机管理工作,把危机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危机防范和危机化解的能力和水平。
  民营企业进行危机管理,应遵循预防第一、高层重视和全面管理原则。
  意见提出:要注重事前防范,把危机预防作为危机管理的首要环节。
(一)提高危机意识,健全组织制度
  1.企业应注意加强危机教育,树立和强化危机意识。
  2.企业应建立健全危机管理组织体系,使危机管理获得有效的组织保障。大中型民营企业,可成立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危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专门机构来从事危机管理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确定专门人员专职或兼职来进行危机管理工作。
  3.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应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或水平较高的律师担任总法律顾问。企业作出重大经营决策,应听取法律顾问、本企业法务部门的意见。
  4.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危机预防的内控制度,明确职能部门、专门人员的职责和奖惩机制,确保各部门及人员权责清晰、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任何危机先兆均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
  5.企业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作为企业的新闻发言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和企业危机发生时,可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表言论或接受采访。

  (二)找准薄弱环节,提高自身素质
  目前,导致民营企业危机频发的原因,既与外部客观环境有关,又与民营企业自身存在不足有关。民营企业应结合导致危机发生的薄弱环节,提高自身素质,积极适应外部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要自觉诚信守法、依法规范经营。企业应注意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依法经营,严格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一方面要切实认识到守法是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最低的和最基本的要求,另一方面要特别注意防范刑事法律风险,规范企业运作行为,严格区分正常运作行为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虚报注册资金、挪用资金、侵占公司资产、贷款诈骗、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等新型犯罪行为界限,依法规范经营。
  二要明晰企业产权、建立现代制度。企业应按照法律的要求,从根本上规范企业的设立行为,明晰产权,完善产权制度,合理安排企业的股权结构特别应注意家族成员的持股结构和任职情况,避免公司与其出资人的人格混同,防范因产权不清和股权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潜在危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要完善决策制度、立足科学发展。企业应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主动地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调整情况,特别是财税、金融、土地等宏观调控政策、重大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使自己的投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和引导方向。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股东、董事和高层经理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和制度安排,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决策制度。企业要建立重大经营决策的经济和法律两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制度,避免和防范决策失误特别是战略决策失误,避免盲目多元化和盲目扩张。
  四要关注现金流量、科学合法融资。企业应关注自己的负债情况包括担保等或有负债的情况,保持适当的负债率和一定的偿债能力。企业应根据自身实力和特点进行发展,避免盲目扩张造成现金流紧张甚至资金链断裂。企业可以通过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合、吸收国外风险基金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融资,优化融资结构,避免财务风险。企业应注意通过合法途径、合法手段获取企业所需资金,严禁通过非法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挪用、贷款诈骗等方式融资。

五要注重产品质量、加强自主创新。企业应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包括事后检验、统计技术控制在内的全面质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关。企业应注重产品结构和新产品的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通过自主创新带动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价值。
  六要关爱企业员工、建设和谐企业。企业应高度重视合伙创始人、职业经理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因劳动关系解除而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科学安排好接班问题,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避免因劳资纠纷而给企业带来危机。民营企业家应特别注意防范因自身相关的问题而引发的企业危机。企业家应高度重视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接班人的培养和安排、家族人员的股权和人事安排、决策方式和管理方式、避免涉嫌刑事犯罪等方面问题。
  七要关注外部变化、及时制定对策。企业应充分注意原材料市场、消费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的重大变化,注意自然灾害、全球化等因素对市场带来的影响,注意竞争者、潜在竞争者以及替代品对市场的影响,及时制定对策,避免因外部市场的重大变化而引发企业危机。
  八要关注舆论反映、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应充分注意所处的舆论环境和公共关系,注意监测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的与企业有关的负面信息和客户反映等信息,避免因舆论与公共关系的不良反映而诱发的企业危机。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所在社区、媒体、客户等建立良好的关系,注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给公众带来的整体印象以及公众评价。遇到媒体和舆论有不良反映时,要积极主动应对,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事情真相,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建立预警机制,加强事前防控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危机预警机制,对危机的诱因、危机的征兆进行事先的监测与评估,及时对可能发生的危机进行预警,做好事前防控。危机预警主要包括信息收集、潜在危机评估、预报三方面的内容。
  1.企业应建立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信息收集的范围既包括来源于传统大众媒体和互联网的与企业相关的信息,也包括企业财务数据、企业内部的报告、专项调查等。
  2.企业应依据收集的信息,确定诱发和导致企业危机的主要风险因素。诱发和导致企业危机的主要风险因素既有一定的普遍性,又与企业的规模大小、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所在区域等方面密切相关,企业可通过历史分析、企业对比等方法确定企业危机预警的监测对象。
  3.企业应针对不同的监测对象,建立相应的预警指标体系。
  4.企业应按照预警指标各项标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种行为及时作出评估。评估可组织内部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帮助实施。
  5.对达到预警标准的评估结果,有关部门应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企业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潜在危机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分析。

(四)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危机,减少企业损失
  1.企业应建立健全突发危机的应急处理机制,根据自己特点和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制定危机处理预案,明确危机发生时的行动指南,并提出完整解决方式与步骤。当企业一旦遇到危机,能够参照危机处理预案中的指示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危机化解。
  2.企业在进行危机化解时应遵循以下处理要则:
  快速反应。危机处理必须快速有效,危机发生时,企业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设立危机处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分工合作,迅速进行处理。
  主动面对。企业应主动面对危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面对媒体和公众,掌握对外消息的主动权,避免危机不断扩大。
  全局利益优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企业局部利益要服从企业全局利益,为了维护全局利益,必要时要果断放弃局部利益。
  真诚坦率。企业在危机发生后,企业应以真诚坦率的态度面对媒体和公众,公布事实真相,企业不能以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掩盖事实真相、欺骗媒体和公众。
  统一对外。在危机处理过程中,企业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一个声音对外,宣传口径一致,避免对外言论出现矛盾或存在差异。
  3.在危机发生初期,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危机进一步扩大,防止危机爆发。危机爆发的信号和主要表现是:银行催贷或停贷、公众过度关注、舆论炒作、供应商和经销商催款、资产查封和账户冻结、企业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司法介入等。
  4.企业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联、行业商会、媒体、员工、最终用户、供销商、银行等债权人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危机发生后,应与他们及时沟通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
  5.必要时,企业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或破产重整,以避免企业财产遭到查封或先予执行,使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
  6.企业危机发生后,应充分注意现金流量,必要时应及时果断对企业资产进行重组,收缩投资规模,以保证足够的现金流度过危机。在企业需要进行重组时,可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帮助企业制定重组计划、寻求战略投资者、协调有关机构等,为企业重组提供服务。
  7.企业应重视和加强危机恢复工作,及时对危机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对危机管理制度进行修正和改善,进一步健全危机管理机制,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活力,提升企业品牌和公信力,努力把危机化解变为企业再发展的机会。(摘自《浙江工商》)
(一)提高危机意识,健全组织制度
  1.企业应注意加强危机教育,树立和强化危机意识。
  2.企业应建立健全危机管理组织体系,使危机管理获得有效的组织保障。大中型民营企业,可成立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危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专门机构来从事危机管理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确定专门人员专职或兼职来进行危机管理工作。
  3.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应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或水平较高的律师担任总法律顾问。企业作出重大经营决策,应听取法律顾问、本企业法务部门的意见。
  4.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危机预防的内控制度,明确职能部门、专门人员的职责和奖惩机制,确保各部门及人员权责清晰、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任何危机先兆均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
  5.企业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作为企业的新闻发言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和企业危机发生时,可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表言论或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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